中美建交后,中方返还了1949年之后被扣的美国资产一共8050万美元。
而且还承担了1949年之后没收的所有中国储户在外资银行存款损失。
1984年8月28日的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外管局的一份公告,内容是说所有解放前在中国外资行有存款的存款人,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85年9月前)到中国银行办理登记并取钱,带着存折和有效证件在一定时间内去当地中国银行办理存款取回的手续,否则都当自动放弃了。
当时上海有本地新闻表示有人一次性从中国银行取回200万人民币(美元与人民币按照官方汇率兑换)。
那可是1984年的200万人民币。